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直属单位
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广泛吸收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治区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测绘保障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经自治区人事厅和自治区编办同意,我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定于2007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第一测绘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水准测量等)、工程测量、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和地方调节性基础测绘任务等。
广西第二测绘院:位于广西柳州市东环路10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水准测量等)、工程测量、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和地方调节性基础测绘任务等。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全数字摄影测量、各种地图编制、地籍测绘、工程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和地方调节性基础测绘任务等。
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摄影测量与遥感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以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料的汇集与处理、建库与维护、分发与服务、应用与开发等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及名额
广西第一测绘院测绘专业技术(外业)工作岗位3名。
广西第二测绘院测绘专业技术(外业)工作岗位1名。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测绘专业技术(航测与遥感内外业)工作岗位2名。
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测绘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志于测绘事业,能适应测绘工作环境和管理的要求;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07年广西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www.gxch.gov.cn)网站下载或直接向招聘单位索取报名表。
2、2007年8月8日—2007年8 月 10日为报名时间,其中2007年8 月8日为集中现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测绘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2007年 8月9 日—2007年8月10日为分散报名时间,报名者可到应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报名地点:广西第一测绘院,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测绘局办公大楼14楼;广西第二测绘院,柳州市东环路10号第二测绘院办公楼;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测绘局办公大楼8楼;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测绘局办公大楼16楼;
3、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原件和复印件,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者,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共110元(依据桂价费[2007]86号文)。
6、应聘者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7年8月22日至8月23日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
1、具有所聘岗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考核、自治区测绘局同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可采用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
2、对于应聘初级岗位的新任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遴选。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以及测绘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笔试试卷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卷,采用闭卷作答方式。考试复习指导用书采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指导》编委会编写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丛书。需要购买者可到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购买(地址:南宁市建政路5号测绘局办公大楼17楼)。
5、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当招考专业技术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报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同意,采取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报名人数的比例进行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6、笔试由自治区测绘局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日期为2007年8月25日,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总成绩在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7、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根据考生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报名人数少于1:3的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8、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非测绘专业应聘人员可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试。
9、面试在自治区测绘局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组织。
(三)考核、体检与聘用
1、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2~1:1.5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只招聘1个名额的岗位,按2个的名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根据考核结果,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自治区测绘局党组研究确定,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从候选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3、由自治区测绘局在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和自治区测绘局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报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依据年度招聘计划,办理聘用人员的入编、工资等手续。
5、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有关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自治区测绘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统一指导局属各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和负责全局性公开招聘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6274。
2、成立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在自治区测绘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广西第一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第一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67。
广西第二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0号,第二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45006,电话:13324725985。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航空遥感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35。
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44450。
3、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5628664。
附:1、2007年广西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www.gxchy.com/Down.asp?Id=8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
2007年7月19日